《藥師法》第7條規定藥師執業,應接受繼續教育,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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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此APP並非衛生福利部官方開發之軟體,且使用前需提供個人醫事入口網帳號和密碼供其利用,恐有造成重要個人資料外洩之虞。
採認上限可各佔80點(網路繼續教育80點+雜誌80點)
「藥學雜誌測驗」功能已於145冊起(2021/1/1),整合至「線上繼續教育系統」 使用全聯會線上繼續教育前,請先註冊 如有登入相關問題可洽全聯會 02-25953856 請點選連結 http://www.tshp.org.tw/ehc-tshp/s/w/edu/teachMst/teachMstB1 其他提供「網路繼續教育」課程平台資訊整理如下: (如有使用疑問,請洽各網站聯絡人)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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