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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會公告
【指揮中心】3/20起輕症COVID-19篩陽民眾停用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醫療照護費【2023-03-16】

有關3/20起輕症COVID-19篩檢陽性民眾停止適用
「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」

重點摘要如下:
1. 3/20起取消【居家照護醫療費用】各項醫令代碼,相關醫療費用
  (如診察費、藥事服務費、藥費等)回歸全民健保給付制度辦理。

2. 「3/19前採檢陽性並於3/19前完成確診通報者」
   在 3/20-3/26仍適用居家照護確診個案相關醫療照護費用
  (含居家送藥費E5205C、E5206C)。

​​​​​​​3.「公費口服抗病毒藥」仍維持提供,但相關費用給付等均回歸健保
   給付制度辦理,待「公費COVID-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」
​​​​​​​   調整另函公告。


詳情請參閱公文:https://reurl.cc/Nq4AM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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