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受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,有關戒菸服務資格證明書展延說明【2020-04-17】
一、為使戒菸服務醫事人員專心投入防疫工作
關於109年及110年戒菸服務資格證明書效期屆滿須更新者,將自動展延證書效期1年。
二、另107年、108年證書到期之戒菸服務藥事人員,得再延長換證作業時間6個月
即109年12月31日前辦理換證,如逾期未完成換證,將取消其戒菸服務資格。
日後欲再取得本證書者,應重新參加「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-藥事人員」完整訓練課程
並與國民健康署重新簽約後,方得再次執行戒菸服務。
三、有關「醫事人員戒菸衛教證書到期換(補)證作業須知-藥事人員」
全聯會已函文建議國健署將全面實施新制(即新舊制並行)日期延後
以下是國健署函覆結果